貸款安全互助基金(LP) (*限自然人信用貸款)
貸款至死亡期間 |
給付比例 |
0~3個月未滿 |
0% |
3~6個月未滿 |
25% |
6~9個月未滿 |
50% |
9~12個月未滿 |
75% |
12個月以後 |
100% |
*意外所致之死亡或永久完全殘廢之給付,不受此限。 |
5.自殺:社員貸款後一年內,不論在意識清醒與否的狀況下自殘、自殺或企圖自殺直接或間接所造成的死亡或永久完全殘廢,均不予給付。
*已獲永久完全殘廢給付之社員,日後的貸款不列入保障範圍,縱然在未滿70歲前死亡,不再予以給付。
6.給付申請須在社員死亡或永久完全殘廢發生的一年內申請給付,經過一年後不行使而消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