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備轉金
什麼是備轉金
依據《儲蓄互助社設立輔導管理與監督辦法》第二十九條設立備轉金帳戶,供社員股金存款、貸款轉帳及隨時存提使用,性質類同銀行活儲帳戶。
每一社員設立之備轉金帳戶,最高存款上限為新臺幣貳拾萬元;社員如有貸款者,備轉金帳戶最高上限為新臺幣參拾萬元。
功能說明
- 股金、孳息及利息攤還會於每年社員大會後三天存入於備轉金存簿。
- 備轉金孳息於當年度12月31日營業結束後存入於備轉金存簿
- 可代扣各項互助基金費用。
- 辦理委託轉帳
- 說明:若覺得每月要來互助社存、還款或由銀行轉帳很麻煩,社員可填寫『委託轉帳申請書』, 並將錢存入備轉金帳戶,則電腦會每月於約定日進行存、還款,當備轉金結餘不足扣款 時,社裡也會通知社員。